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2

陕工信发[2013]37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属及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现决定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A类:全省名牌产品企业技术创新

  1、支持名牌产品企业自主研发,进一步提升名牌产品技术水平。

  2、支持名牌产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联合开发,提升竞争力。

  3、支持名牌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B类:全省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1、支持企业开展的品牌推广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企业开展的品牌规划咨询、品牌标识系统设计、品牌新闻发布、广告投放和赞助以及渠道建设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

  2、扶持品牌服务机构承担的品牌建设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品牌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的公共性质的区域品牌规划咨询、媒体广告宣传和资料采编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项目。

  3、工业产品质量基础能力提升类项目。重点支持为企业提供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质量检测、分析、评价、验证等服务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对地区或行业转型升级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和组件的加工工艺与制造水平、可靠性水平等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攻关;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实验与验证技术等质量基础能力研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及陕西省产业政策,符合陕西省工业发展规划。

  2、依法在陕西省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4、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医药、婴幼儿奶粉类企业应实施GMP和HACCP管理体系标准),并已获认证。

  5、申报A类项目的企业须为陕西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申报B类项目企业须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拟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央属及省属企业可直报省工信厅),按要求报送《2013年陕西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3年陕西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3)。。

  2、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对申报企业的条件及相关资料按项目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项目并按重要性原则对项目排序汇总(见附件1)。

  3、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属及省属企业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1份正式申请文件、5份企业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报至省工信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zhbnavy@163.com。(注: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不再退回,相关需填写的表格及申报材料格式请登陆www.sxgxt.gov.cn网站下载。)

  4、省工信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支持的项目、方式及金额。

  5、项目申报分配指标:西安市、宝鸡市不超过5个,其他市(区)不超过3个。

  联系人:张海兵

  电  话:029-87291833

  附 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2、规定封面.doc

  3、提纲及附件.doc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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