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次数:1

渝发改资〔2013〕1234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发展改革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从即日启动我市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重点项目分为三类,一是2014年计划新开工、续建和完工的重点项目;二是2014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前期项目;三是2014年在谈和推介的重大招商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不同类别分别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重点建设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入选条件(详见附件2),结合所属部门或地区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2、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

  3、我委将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对市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进行汇总分析,并优先保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用地需求填报,务求真实、准确。

  4、申报的项目法人应确保能够履行市级重点项目义务,按月填报月报报表,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及问题。

  5、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2013年10月12日,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工作,按时以正式文件及电子表格(EXCEL)报送我委。联系人:吴芳瑞、姚博涵,电话:67575726、67575724,传真:67575724,电子邮件:407044097@qq.com。

  二、重大前期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前期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市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目前处于各项前期工作阶段,预计在2015年开工建设。同时,请结合“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大策划和储备重大项目工作力度,需纳入市级重大储备项目库的项目请填写附件3。

  2、已纳入2013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需要继续推进前期工作的,应重新申报。

  3、重大前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请以正式文件及电子表格(EXCEL)报送我委。联系人:袁尧,电话:67575090,传真:67575092,电子邮件:cqfgwtzc@163.com。

  三、重大招商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招商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包括重大在谈项目和重大推介项目。所报送项目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开展了相应的前期工作。

  2、项目按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建设等)、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综合化工产业、材料产业、消费类制造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农业产业化、旅游及房地产开发、资源开发利用等分类。

  3、单个项目投资额要求农业产业化项目在1亿元以上,其他类项目在2亿元以上。

  4、每个单位报送重大在谈项目不超过10个,重大推介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的优先顺序请分别用序号标明。

  5、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名单未能签约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并注明。

  6、重大招商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请以正式文件及电子表格(EXCEL)报送我委。联系人:张洋,电话:67575746,传真:67575748,电子邮件:cqfgwtzc@163.com" 。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必须于12月上旬报市政府审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申报。


        附件:1. 201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xls

        2. 2014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xls

       3. 2014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xls

       4. 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表.doc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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