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9    浏览次数:2

皖农市函〔2016〕14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农产品电子商务和

农业物联网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各市农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经研究,拟扩大组建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和安徽省农业物联网培训讲师团,为开展农产品电商和农业物联网培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三农,热爱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工作,热心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二)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工作的科研、管理、设计、建设和运用的在职科技、教育工作者;熟悉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应用实务的农业管理工作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或业务、技术骨干。

(三)熟悉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发展动态,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管理、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四)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授课任务。 

二、讲师团成员职责 

讲师团成员主要应邀担任省及各地组织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培训活动的授课教师;或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约请,担任其承办的培训活动师资及参加相关咨询活动。劳动报酬由邀请单位按相关标准支付。

三、推荐要求

1.讲师团成员采取“两条线”方式推荐:一是请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大型电商企业和物联网企业向我委推荐;二是请各市农委组织推荐本地熟悉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应用的农业管理工作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

2.推荐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高校、科研单位、大型电商企业和物联网企业,每单位推荐农产品电子商务讲师3-5人,物联网讲师1-3人。市级农委每市推荐农产品电子商务讲师5-10人,物联网讲师2-3人。

3.各单位推荐名单提交省农委,经审核后,由省农委发文确认,同时在省农委官网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讲师团的组建工作,切实将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志愿参加讲师团工作的骨干推荐到讲师团中,确保讲师团队伍的整体素质。请于2016年3月5日前将《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讲师团成员推荐表》寄送我委市场信息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蒋莉,电话;0551-62619700(兼传真) 

电子邮箱:ahnzdj@126.com,ahnwscxxc@126.com。

 

附件:1.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2.安徽省农业物联网培训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3.农产品电子商务讲师团成员部分推荐单位

4.农业物联网讲师团成员部分推荐单位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皖农市函〔2016〕149号关于推荐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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