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2    浏览次数:2

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工业设计协会、广东工业设计城,各有关单位:

  在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我省工业设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成功举办,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工业设计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推动我省工业设计跨越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267号),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大赛组织、宣传、发动、评选等工作的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二、评选名额

  本届大赛共设11个赛区(含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和2个专项赛,共有50多个单位数百名工作人员参与。综合考虑各赛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数量、工作表现等因素,结合实际,将评选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省直各单位、大赛承办单位、各赛区所在地经信部门、专项赛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进名额,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可自荐)和先进个人,于2015年2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二)评定。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宁缺毋滥。

  (三)公示。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二)恪守评选纪律,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1. 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名额分配表

     2. 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推荐表

     3. 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个人推荐表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5年2月10日

(联系人:朱希、侯彪,电话:020-8313356、83135953,邮箱:mm68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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