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征求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02-12    浏览次数:2

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塑料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并为节能监察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委委托省节能中心和省塑料工业协会起草了《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3月20日前反馈省节能中心,修改完善后我委拟于今年内印发执行。

  

  附件:1.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2月10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

省节能中心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0-83353391,

传真:020-83352049,E-mail:zhanglei@gde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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