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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1.关于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申请经费每项60-100万元,以无偿资助为主。根据目前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以项目经费方式下拨,所有支出科目都需符合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2.关于引导项目。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

  三、项目要求

  本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有:

  1.符合市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技术成熟,具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名称应体现星火计划定位特点,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行政部门;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6.项目包含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四、申报条件

  市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均可申报。

  五、项目组织申报程序。

  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六、其他事项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凡申报本次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请于2013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件报送至市科委农村处,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处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后按规定推荐科技部。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履行诚信责任。杜绝项目重复申报。

  (三)联系人:市科委农村发展处(生产力大厦1611室)唐勇

  电话:67515617 邮箱ty@cstc.gov.cn

  (四)地 址:渝北区新牌坊新溉大道2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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