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农〔2013〕19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53号)和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通气会精神,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经研究,现将我省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
我省可申报重点项目10项,每项申请经费60-100万元。各市科技局(委)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推荐的项目承担主体应是已推荐上报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法人特派员。推荐项目材料一式三份于9月20日前报我厅,我厅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出10个项目推荐申报国家重点星火计划项目。
二、关于星火计划引导项目的申报
引导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委)直接通过网上申报,不必递交书面材料,申报数量不超过上年度。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30 日。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按时报送,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刘晓聪
联系电话:0571-87055373
附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