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5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十二五”农业产业链技术创新的重点,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作用,现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4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科技部拟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发展需要,对入库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分为每项60、100万元两类,以无偿资助为主。根据科技部要求,我省拟组织推荐不超过10项的重点项目。  2014年我省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无财政资金支持,科技部将颁发星火计划项目证书。

  二、项目组织条件与程序

  (一)推荐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5、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

  6、对于已进入“十二五”国家农村领域备选项目库的课题和企业,此次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由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上报,每市州限推荐1项,项目在辖区范围内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中产生,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直接推荐2项(其中1项由武湖生态园推荐)、仙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华中农高区和华中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各直接推荐1项,不占所在市州指标。

  2、引导项目由市州科技局、武汉、仙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华中农高区及其他各有关单位汇总推荐上报。

  3、申报截止期限为9月23日。各市州科技局、武汉、仙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华中农高区和华中农业大学要做好组织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星火计划项目格式编写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于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汇总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87135803@163.com邮箱。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余翔、吴强

  联系电话:027-87135809、87135807

  附件:1、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2、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01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大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2013年9月2日

申报书.doc
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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