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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4    浏览次数:2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民生水利建设,进一步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为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全力打好水利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上旬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暨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2、总结交流水利系统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向水利系统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4、向荣获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5、"水利文明网"开通仪式。

  (二)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
  1、陈雷部长作主旨讲话;
  2、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做专题交流;
  3、表彰获奖论文。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1、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11月9日报到,10日开会。
  2、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 11月10日报到,11日开会。

  (二)会议地点:
  济南市南郊宾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23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1、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不包括流域机构)负责人1名;
  2、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负责人、文明办主任各1名,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负责人1名;
  3、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代表1名;
  4、获得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代表1名。
  各单位参会人员名额见附件1。

  (二)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
  1、参加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全体人员;
  2、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论文作者代表(名单见附件2);
  3、论坛组委会特邀专家、学者。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相关材料的通知》(文明办[2009]6号)的要求,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经验,抓住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和主要特色,写出简要的文字材料,报水利部文明办。
  2、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参加会议,不得超员。
  3、请各单位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单(附件3),于10月25日前,分别传真到水利部文明办和山东省水利厅。
  4、请参加会议人员将到达(返程)济南的车次(航班)提前告知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安排接送站。自行前往的人员可参照附件中的线路图(附件4)到会议地点报到。

  水利部文明办联系人:
  孟  昊:010-63202907(办公)、13911723139(手机)、010-63202070(传真)

  山东省水利厅联系人:
  王  冰:0531-86593603(办公、传真)、13065090730(手机)
  巩亮生:0531-86974007(办公)、13791029760(手机)

  济南市南郊宾馆联系人:
  刘红霞:0531-85188900(办公)、13969088567(手机)、0531-85188980(传真)

  附件:1、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论文作者代表
        3、报名回执
        4、济南市南郊宾馆位置示意图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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