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关于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 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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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验〔2015〕35号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关于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 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材料收悉。受环境保护部委托,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结合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位于通辽市境内,起于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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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力堡村(蒙辽界),接新鲁高速公路辽宁省境内彰武至阿尔乡(蒙辽界)段,途经甘旗卡、阿古拉、木里图,止于大广高速公路(G45)通辽东互通,路线全长89.41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0m,设计速度100km/h。工程设2条连接线,伊胡塔连接线未建设(环评中为预留);木里图连接线起点接既有G304线衙门营子北3km处,终点接木里图互通立交,线路全长13.445km,按二级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0m,设计速度80km/h。沿线设2处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3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所及1处停车区(目前封闭未启用)。2010年1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0〕13号文件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30.56亿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3650.38万元,占总投资的1.19%。 二、全线路基边坡根据高低不同采取了植草护坡、浆砌片石护坡等措施,沿线服务工作区域均进行了植树种草绿化,部分路段两侧设置了沙障,取土场及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或综合利用。在沿线涉及敏感点的路段安装了全长1790米的声屏障,各站所均设置了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和垃圾收集设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调查数据表明,全线绿化面积262.16hm2,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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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各项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100%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正式投运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植被恢复和防风固沙工作。 (二)规范服务区燃煤堆放,加强燃煤锅炉运行管理,燃用低硫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对沿线敏感点噪声进行跟踪监测,如发现超标,要及时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四)对于尚未启用的伊胡塔停车区,启用后要妥善处理简易移动厕所产生的污水,避免污染环境。 (五)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置服务区废机油及沿线固废。
(六)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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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达标排放。 六、请通辽市环境保护局、科尔沁区环境保护局和科左后旗环境保护局做好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1日
抄送:
环境保护部;
通辽市环境保护局,科尔沁区环境保护局,科左后旗环境保护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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