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正式运行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2-04    浏览次数:2

冀卫妇幼函〔2016〕2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人工授精正式运行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4号令)、《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176号)、《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6〕44号)的规定,以及2015年4月28日专家组评审报告和该院关于夫精人工授精整改报告,我委经研究,准予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正式运行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望你委加强监管,督促该院认真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政策规定,特别要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伦理委员会建设;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设备使用管理,提高实验室检验质量,确保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健康开展。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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