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委关于申报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1

渝商委办发〔2013〕1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即日启动我市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暨商贸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商贸流通领域重点项目分成三类,原则上以纳入市、区县(自治县)“十二五”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库为准:一是2014年计划新开工、在建和完工的商贸重大建设项目;二是2014年开展前期工作的商贸重大前期项目;三是2014年在谈和推介的商贸重大招商项目。由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根据项目不同类别按以下要求积极申报:

  一、商贸重大建设项目申报(见附件1)

  (一)申报要求:按照《重庆市商贸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商贸流通业中长期专项规划要求和现代流通发展方向,在区域内对商贸流通业发展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二)项目类别及规模:

  1. 大型商业商务集聚区建设项目:包括中央商务区、城市核心商圈、商贸物流园区,项目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

  2. 购物中心:包括商场、商业综合体、4s店等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建设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

  3. 专业市场建设项目:包括专业市场、冷链物流基地、粮油库等建设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

  4. 便民商业建设项目:包括城市社区、乡镇便民商圈、和生活服务集聚区,总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建设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

  5. 特色商业街区(美食街区)、餐饮住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建设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

  6. 会展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建设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

  7. 商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建设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

  8. 现代商贸流通项目:包括电子商务、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连锁经营、现代物流配送、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等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三)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市级商贸重大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或市级商贸重大建设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并注明。

  (四)报送材料包括:申请列入年度市级重大商贸项目的请示;市级重大商贸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建设理念、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商贸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见附件2)

  (一)申报的商贸流通项目应符合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商贸流通业政策要求,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目前处于各项前期工作阶段,预计在2015年开工建设。

  (二)已纳入2013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需要继续推进前期工作的,应重新申报并注明。

  三、商贸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见附件3)

  (一)申报项目包括重大在谈项目和重大推介项目。所报送商贸流通项目须符合商贸流通发展规划,符合全市商贸流通业布局和相关政策,并开展了相应的前期工作,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

  (二)每个单位报送重大在谈项目和重大推介项目分别不超过3个。项目的优先顺序请分别用序号标明。

  (三)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名单未能签约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并注明。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重点项目的正式文件、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加盖鲜章报送我委(规划财务处),并传电子件。

  联系人:贺春鸣

  联系电话:63851380   67878907(传真)

  电子邮件:cqswgcc@163.com

  附件:文件原文及附件下载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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