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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基地以及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3

自治区有关厅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荐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62号)要求,为做好有关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的名额分别为3、3、2个。根据要求,我厅拟推荐符合条件的自治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申报创业链;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创办的创业园区申报创业基地;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星火培训学校以及农业园区等机构申报创业培训基地。有关申报条件详见《科技部关于推荐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二、请自治区有关厅局、各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编写申报材料,签章齐全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0月10日前报送到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一式4份:申报书及建设可行性报告;证明符合或达到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证明建设必要性和现有工作基础以及配套措施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ncc2618482@126.com”邮箱。

  (三)申报及计划建设情况多媒体汇报材料(PPT,要求自动语音播放,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请发送到上述邮箱。

  五、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申报单位后,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10月14日前再次报送到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六、《科技部关于推荐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和具体申报条件、要求以及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科技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most.gov.cn/mostinfo )。

  七、联系方式。

  (一)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莫鸿业 0771-5880305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3号楼501室

  邮政编码:530022

  (二)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徐有海 0771-261008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9日

相关下载:
关于申报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基地以及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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