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浏览次数:3

全文有效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

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契税 营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32号)要求,自2016年2月2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具体表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契税申报表(修订版)》.doc

 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的公告》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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