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局关于做好2014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0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以下简称“帮困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筹集

    2013年帮困计划资金的筹资标准为2740元。2014年,以2013年的筹资标准为基础视情予以调整,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其余部分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1:1比例筹集。帮困资金超支部分,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1:1分担。

    二、关于待遇享受

    2014年帮困计划各项待遇标准维持不变。

    三、其他

    (一)帮困计划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61号)规定执行。

    (二)参加对象申请办理2014年度帮困计划的时间从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止。

    (三)本通知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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