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3

皖农科函〔2016〕13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农垦集团、有关涉农企业,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十三五建设实施方案》(皖农科〔2016〕18号)、《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暂行管理办法》(皖农科〔2016〕20号)要求,现就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席专家推荐

(一)推荐范围。调整优化后的15个体系中,水稻、小麦、玉米、生猪、家禽、蔬菜、果树7个体系首席专家现任人选保持不变。其余8个体系首席专家重新遴选,其中,油菜棉花、牛羊、蚕桑中药材3个体系因进行了整合,需重新遴选;水产体系首席专家因已退休、茶叶体系首席专家因工作时间关系,需重新遴选;农业信息化、农机装备应用、农业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3个体系属于新建体系,需要遴选。

(二)推荐数量及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推荐首席专家候选人,各体系限推荐1人,连同候选人简历表(见附件1)、公示材料等,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省体系办。

(三)其他。推荐权限、标准以及程序等,按照皖农科〔2016〕18号和皖农科〔2016〕20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关于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

(一)首席专家人选保持不变的7个体系

1.推荐原则。按照支撑性强、兼容性好、力量均衡的原则,提出功能研究室建议名单。按照代表性强、基础性好、积极性高的原则,提出综合试验站建议名单。按照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对照任职标准,提出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建议人选。

2.推荐数量。原则上每个体系岗位专家候选人不超过10人(含首席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候选人不超过10人;每个体系功能研究室不超过4个、综合试验站不超过10个。

3.推荐要求。连任的7个体系首席专家,要严格按照皖农科〔2016〕18号和皖农科〔2016〕20号文件要求,组织力量,对本体系现行架构及现任人员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就本体系架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人员构成的代表性、广泛性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重新提出本体系架构(除农业信息化、农机装备应用、农业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等领域外,应设置哪些功能研究室,应在哪些地方设置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功能研究室主任)、综合试验站站长人选建议名单,并阐述理由。

4.推荐时间。2016年3月4日前,将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设置建议名单和岗位专家(功能研究室主任)、综合试验站站长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2),连同简历表(见附件3、4)一起报省体系办。

(二)首席专家人选待定的8个体系

待首席专家人选确定后,再由首席专家根据皖农科〔2016〕18号和皖农科〔2016〕20号文件要求,提出本体系架构设置和相关人选(含副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建议名单报省体系办(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对省体系进行调整优化,是着眼于更好满足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有力支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相关单位正确对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人员推荐,确保省体系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省体系“十三五”建设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二)拓宽视野、广聚贤才。各推荐单位需本着对产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动员、充分酝酿,真正把本单位适合担任首席专家角色的优秀领军人才推出来。各首席专家要本着对体系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开眼界、敞开胸怀,真正把省内各单位优秀人才选出来、聚起来。

(三)对照标准、严把关口。省体系十三五建设实施方案、省体系专家暂行管理办法,分别对省体系“十三五”建设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人员构成等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全面部署。各有关单位和首席专家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把标准关口,确保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设置科学合理,推荐人选符合任职标准。

联系人:章玉松,联系电话:0551-62630955。

 

附件:

1.安徽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候选人简历表

2.安徽省××产业技术体系组织架构图及人选建议名单

3.安徽省××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候选人简历表

4.安徽省××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候选人简历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

皖农科函〔2016〕139号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通知.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