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6月30日至7月5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电话:020-83853565
附件: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