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6月23日至6月2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质监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质监局联系人联系电话:020-38835925;
省财政厅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3170070。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