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次数:1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6月30日至7月5日,共6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吴华明,联系电话:020-37628978;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联系电话:020-83170362。

  附件:2015年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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