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人才工作经费(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7月2 日至7月7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0-87185800;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560。
附件:1. 2015年人才工作经费安排总表
2. 2015年珠江人才计划工作经费安排表
3. 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工作经费安排表
4. 2015年扬帆计划工作经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