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重新公开遴选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业务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次数:2

  为支持做好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我委现向社会重新公开遴选数据采集业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面向地市数据采集工作人员的业务现场培训。

  (二)面向市、县、镇等基层数据采集工作人员的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的业务咨询答疑。

  (三)基于互联网和应用软件的全省企业数据在线审核验收。

  三、项目要求

  (一)现场培训场次为5-7场,每场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课时。(无需承担参会人员住宿和用餐费用)

  (二)培训授课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授课经验。

  (三)业务咨询答疑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工作时长约为5个月。

  (四)全省需数据审核验收的企业数量约12万家。

  (五)数据审核验收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且能到指定地点(广州市区)工作;工作时长约为5个月。

  (六)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

  四、遴选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

  (三)具备开展同类项目业务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培训计划、业务咨询答疑计划、数据审核验收计划、人员安排、管理措施、质量考核等。

  (三)相关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 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 2014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

  4. 2014年以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5. 2012年以来单位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情况的声明;

  6. 单位能够提供现场服务、接受到指定地点工作的承诺;

  7. 2012年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市场调查、数据采集等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8. 培训授课人员名单及其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授课经验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9. 拟安排项目工作人员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师类、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则提供,非必需)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7.6万元人民币。

  申报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至7月8日。

  报名单位请于2015年7月8日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数据资源处苏洪宇。联系电话:020-8313428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03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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