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国辉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2

粤府〔2015〕59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国辉副省长

分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温国辉副省长分管民族、宗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女、儿童工作。分管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妇儿工委。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红十字会。

  其他副省长分工不变。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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