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企业装备优化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6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和《关于印发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4号)精神,我委拟以全面推进“机器换人”为契机,围绕制约我省产业发展关键和重大技术,实施“百企装备优化提升示范工程”。为摸清我省装备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基础和项目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企业装备优化提升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意义

  装备优化提升项目主要立足于对企业存量装备的优化提升,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等进行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在企业内部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微型物联网,打造微型“物联网式制造工厂”,使企业从单机生产向连续化生产转变,并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产成品质量。装备优化提升项目不同于上新项目、通过增量实现的技术改造项目,具有投资小、效益好、回报快的特点。

  通过实施一批企业装备优化提升示范项目,将引领带动我省工业企业实施存量装备的技术创新,提升传统制造业的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绿色制造、机器换人、节约用地、节约用能的示范企业;同时推动我省智能装备、物联网、工业机器人和软件服务等行业的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重点对象:具有劳动密集型、高安全风险、高资源消耗和高排放等行业特点的工业企业。

  (二)重点内容:企业存量装备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微型物联网”设计和改造。

  (三)项目形式:项目可采用自主开发、产学研合作或采取委托专业机构(公司)的服务外包模式。

  (四)项目绩效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企业生产效率、资源利用(节能、节水、节材)水平、产品优质品率(合格率)有显著提升,重要指标可提高20%以上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

  (五)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并在2013年到2014年之间完成。

  (六)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总投资额包括实施期内的技术开发仪器和关键零部件购置费、软件及研发费用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建议(说明)书,包括项目实施内容、技术路线(含知识产权情况)、项目目标(含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项目进度、总投资、项目实施绩效(含项目前后,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等对比情况)、产学研合作等内容。因现为项目征集阶段,项目建议(说明)书可简明扼要,不超过10-15页纸。

  (二)请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负责项目征集并择优推荐不超过15个项目(其中杭州市不超过30个)。请将项目汇总表(附后)、项目建议(说明)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技装处罗仁宏;联系电话:0571-87058112;电子邮件:luorh@zjjxw.gov.cn。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

 


 

附表

浙江省企业装备优化提升征集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主要内容及主要指标

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施(预期)绩效

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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