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5.26”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0-05-24    浏览次数:6

  管函〔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解各地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工作情况,大力推动“5.26”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本系统执法工作的积极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创造性,我司将进行“5.26”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请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认真填写《“5.26”工程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分别以纸件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我司。

  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按照我局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本地“5.26”工程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5.26”工程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执行 “5.26”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我局将适时对各地“5.26”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将予以保留在“5.26”工程序列内,并加大指导、支持和推动力度。

  特此致函。

  附件:《“5.26”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表》(电子件请见http://www.sipo.gov.cn/zlgls/zxdt/tzgg/)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联 系 人:执法管理处  陈明媛

  联系电话:010-62086565

  传    真:010-6208309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邮    编:100088

  电子邮箱:zhifa@sipo.gov.cn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