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投资〔2013〕91号
各区县经信委,大型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工业投资平稳增长,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为三类:一是2014年计划新开工、续建和完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二是2014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前期项目;三是2014年在谈和推介的重大招商项目。市级工业重点项目入选条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方式
1.计划新开工、续建和完工项目申报,由各单位按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入选条件,填报201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重大前期项目上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前期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报2014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3.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招商项目的申报要求,填报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三、资料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信息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2.有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市经信委投资处 李晋
联系电话(传真):63895940
邮 箱:touzichu2002@163.com
附件:1.市级重点项目入选条件
2.2014年市级工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3.2014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
4.2014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表
附件所列表格可在市经信委-规划投资部分下载。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市级重点项目入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巨大促进作用,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达到一定额度的重大项目。
二、规模条件
汽车摩托车行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装备制造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石油天然气化工行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材料工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高新技术类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轻纺类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三、其他要求
(一)重大前期项目申报
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1亿元以上,目前处于各项前期工作阶段,预计2015年开工建设。
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需要继续推进前期工作的,应重新申报。申报项目必须能确保专人按月报送最新进展情况,不予采纳。
(二)重大招商项目申报
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布局,并开展了相应的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
已列入2013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名单未能签约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4年计划,需要重新申报并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