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我省水泥、陶瓷、造纸行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服务项目承办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8-17    浏览次数:2

  为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促进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研究制订粤东西北地区水泥、陶瓷、造纸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根据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分行业公开遴选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服务项目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振兴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三年攻坚战行动计划为指导,从原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产品结构、区域合理布局等方面入手,提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转型升级技术路径和行动计划。 

  (二)工作目标。分水泥、陶瓷、造纸等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座谈。一是摸清规模以上企业和该行业的实际情况,形成分行业调研报告;二是对企业进行技改、两化融合政策宣讲,并分行业研究提出转型升级技术路径和行动计划。 

  9月上旬分别研究提出:水泥、陶瓷、造纸行业转型升级技术路径和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二、报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提供该项服务的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熟悉水泥、陶瓷、造纸行业及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三)有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 

  (四)若为社会组织的,须列入广东省民政厅公布的《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 

  (五)优先考虑承担过同类项目业务经验的工作机构。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如有意向的单位,请按以下顺序分别编写水泥、陶瓷、造纸行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承担省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分行业转型升级技术路径和行动计划(提纲)。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为社会组织的机构,须提供本机构列入《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文件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每个行业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工作经费(含租车费)、受委托机构服务费、税金及完成服务所需其它不可预见费等。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按行业分别编写申报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我委(产业发展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8月13日

(联系人:李竞、朱莉莉,电话:020-83135850、18665712402,

  传真:020-8313477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4室)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