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第二期广东省中小企业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的精神,每年将开展一次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其中要求每个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园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为了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我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的培育工作,我局将举办第二期广东省中小企业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此项培训活动由省中小企业局主办,江门市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承办,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办。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共10天。
  培训地点:江门(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负责人或中高层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
  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

模块

课程内容

模块一

培训能力评测-SRQ 、个人创业能力(PEC)问卷调查

模块二

个人创业能力(PEC)演讲处理、个人资产负债表介绍、个人目标设定介绍、个人资产负债(PBS) 介绍 

模块三

脑力激荡/斯坎普(SCAMPER) 、微观和宏观筛选方法 

模块四

强弱机危综合分析法(SWOT分析)、商业模式创新应用

模块五

商业计划书的编写方法、市场营销计划的编制、生产与技术计划的编制、组织管理计划的编制、财务计划介绍

模块六

培训团队如何进行有效地演示、教学辅助材料的准备与使用、SLE的管理和实践任务联系、演讲实践

模块七

制作商业计划书


  五、培训证书
  教学内容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实施,培训科目完成后,学员方可参加考证。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赛飞创业辅导师证书”(德国赛飞国际培训机构颁发)。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各单位确定拟参加学习人员,填写登记表(附件1-2)报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直报。
  (二)推荐。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于8月14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同各单位登记表一并报省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报送,并请指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录取。受人数限制,根据各市报送的人员情况,由省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统筹确定培训学员名单,并向学员发送邮件《报到通知》。
  七、有关事项
  (一)培训期间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江门市区学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班计划培训50人,报名以自愿为原则,额满即止。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确保能参加十天的全脱产学习,中途不得缺课。
  (四)请每位学员准备好本单位的总体情况、创业项目孵化案例等材料,以便培训期间的经验交流和项目对接。 
  (五)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须提交8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
  八、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
  省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许雪琪,电话:020-83383233;传真:020-83192520,邮箱:gdsmesa@163.com(邮件请注明:上报单位名称/参加第二期赛飞培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
  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黄家昌,电话:0750-3279762。
   
 附件:1. 学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2. 学员单位情况登记表
    3. 各市参加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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