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判断我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阶段、总体水平、现状特点等,我委决定编制《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工作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编制《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经审查通过后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名义发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研究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环境,总结我省十二五期间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的现状和成效,结合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业转型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抓手、政策建议等。
(二)规划稿编写。
(三)赴省内、省外调研。
(四)规划稿的专家论证。
规划稿通过专家论证后,审查及发布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行组织。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二)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三)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四)报名单位从业人员须达到6人以上,且至少有一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初步工作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专项规划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6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劳务费、资料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技术进步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王丽娟、方初生,电话:020-83135804、83133429,020-83133261;电子邮箱:wzx_s@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3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