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实施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的函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次数:1

 

各市节能办:

  为充分发挥世界银行能效贷款作用,深入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现将《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政府节能办资源节约处 庞松涛;联系电话:0531-86920526;传真:86120571。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利用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通过节能设备融资租赁的方式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改善和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以工业企业为主,正常运营至少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属于对现有设备或系统的节能改造;

  2、项目节能量可计算、可测量、可验证;

  3、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占总经济效益的比例不低于50%;

  4、项目对环境影响小,或者虽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环境有影响,但能通过现有的技术予以缓解或消除;

  5、单个项目的租赁设备采购额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在同一个项目单位的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石棉制造类企业;

  2、有毒废弃物生产的企业;

  3、生产、加工和销售烟草的企业;

  4、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冷却水余热回收除外);

  5、新建项目;

  6、按照蒙特利尔协议应逐渐淘汰的制造或伴有使用耗蚀臭氧层物质的项目;

  7、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利用现有技术不能缓解或消除的项目;

  8、毒物/杀虫剂设备;

  9、制造或伴有使用持续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如:(1)杀虫剂:艾氏剂、氯丹、DDT、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灭蚁灵、毒杀芬;(2)化学物质:六氯苯、多氯联二苯;(3)非故意制造的副产品:二恶英、呋喃;

  10、与核能有关的项目;

  11、导致裁员或拆迁移民的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各市节能办汇总本市企业材料后,送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机构)。

  (二)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资信及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项目单位须按照《山东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财政担保,或采取第三方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等形式担保。

  (三)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由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与项目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签订《节能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设备条件、还款周期等内容。设备采购遵循世行规定和融资租赁商业惯例。

  (四)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项目所需节能设备并租赁给项目单位使用,项目单位以节能项目产生的效益支付租金。租赁周期原则为一年,租金为设备采购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之和。

  (五)设备到达现场并经运行验收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开始支付租金。一般情况下,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六)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项目承担单位。

  三、有关要求

  申请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附材料电子版。各市汇总后,填写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10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送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希澎;联系电话:0531—81211378;邮箱:muxipeng123@163.com;传真:0531—81211368。

  附件: 1. 企业基本情况表

  2. 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基本情况表

  3. 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汇总表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世界银行山东能效贷款项目的函

  附件1、2、3:山东能效项目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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