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和TD-LTE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由区县(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转报。
(二)请投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精神,把握支持方向,对照指标要求,认真遴选项目,办理项目备案证,协助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在组织项目单位编制正式资金申请报告前,应先与我委沟通衔接。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择优向国家推荐申报。
二、材料报送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受理项目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申报材料包括主管部门转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项目备案证等)、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406室),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601708116@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星华,联系电话:67575796,传真:67575798。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330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