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子政务网络工作的要求,拟安排28,040,441.10元用于开展省级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与服务工作。现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2015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政务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姜 宝;联系电话:020-83134270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省级电子政务网络相关运营经费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