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掌握我省工业园区(含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下同)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情况,为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依据,现对我省工业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情况进行摸查。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有关工业园区填写《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调查表》(见附件1),并汇总填写《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8月31日前相关材料汇总上报我委,并附电子版。
附件:1. 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调查表
2. 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节能与循环经济处联系人:郑威,电话:83133412,邮箱:zhengwei@gdei.gov.cn;
工业园区处联系人:张会洋,电话:8313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