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根据《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总体安排计划》,省财政安排5亿元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厅牵头已组织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及托管银行的遴选工作,并将遴选结果报省领导审批。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出资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关事宜的请示》(粤财工[2015]398号),拟将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下达给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对本安排计划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6日-11日(共6日)
联系电话:020-83133319(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70273(省财政厅)
附件: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日
附件
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