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1    浏览次数:1

粤农办〔2015〕39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

  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两节”期间时间跨度长,农产品购销旺盛,是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的敏感时期,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抓好“两节”及近一段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落实监管措施

  一是组织一次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对本地区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菜篮子基地等生产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加强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二是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检测蔬菜、水果的禁限用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加大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各地要加大宣传培训,告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予以行政拘留等规定,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农产品生产经营规范。

  三、加强防控,做好应急处置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调查处理。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严格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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