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外〔2013〕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与加拿大艾尔伯塔省于2013年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为支持双方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浙江省科技厅与加拿大艾尔伯塔省企业高等教育部联合设立浙江—加拿大高技术产业联合研发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支持。项目在浙江区域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科技厅负责,项目在加拿大区域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加拿大艾尔伯塔省企业高等教育部委托加拿大国际科技合作机构(ISTP Canada)负责。
依据双方确定的2014年合作计划,现开始首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轮项目征集包括农业食品和生物制品领域、能源领域、环境领域、健康和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含医疗设备)领域、信息通讯技术(含地理信息)领域、纳米技术领域。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
2.项目创新水平高,合作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或引进加拿大高技术在浙江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且有明确的分工。
4.项目具有一定合作基础,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资格认定
1.浙江企业:在浙江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
2.加方企业:在加拿大艾尔伯塔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
三、资助金额
1.根据合作备忘录精神,浙江省科技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浙江企业,按浙江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100-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
2.依据加方相关规定,加拿大艾尔伯塔省企业高等教育部为加方企业提供支持,支持经费不超过加方企业申请并经核准的项目研发投入的50%。
四、具体组织方式
1.双方已达成合作协议和意向,或有明确合作伙伴并正在商谈的项目,中方机构应填写《浙江—加拿大高技术产业联合研发项目表》(附件1),并于2013年12月16日前提交至浙江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加方机构应按照ISTP Canada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向其递交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其网站(http://www.istpcanada.ca)。双方各自提交的相关材料中,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参加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仅向一方征集单位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被受理。
2.浙江省科技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浙江企业需要寻找加方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浙江企业对加拿大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2)。在征集截止日期前确定合作伙伴并达成合作协议的项目,可参加本轮项目征集工作。
3.浙江省科技厅和ISTP Canada将共同对项目表进行初步筛评评审,并于2014年1月17日前通知项目合作双方初评结果。通过初评的合作项目的双方,按规定分别向浙江省科技厅和ISTP Canada提交计划正式申报书。
4.浙江省科技厅和ISTP Canada将依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对合作项目分别进行独立的专家咨询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对于双方评审均通过的项目,将由浙江省科技厅和ISTP Canada协商确认联合资助的项目名单,并于2014年5月公布。
5.本轮项目征集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由各市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至csyzju@126.com。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陈晟颖 技术转移部(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0571-87054043
传真:0571-85158548
电邮:csyzju@126.com
2.浙江省科技厅
洪晨鸣 国际合作处(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
电话:0571-87055837
传真:0571-85158548
3.加拿大国际科技合作机构(ISTP Canada)
Ms. Stacy Chew 中国区项目经理
电话:613-729-3069 x: 223
传真:613-729-3061
电邮:stacychew@istpcanada.ca
附件:1.《浙江—加拿大高技术产业联合研发项目表》
2.《浙江企业对加拿大合作需求信息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