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9    浏览次数:2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主管部门:

  按省政府近期部署和我委工作安排,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请各市(地)工信委组织申报本地2013年拟争取省政府产业资金支持的省级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2014年两个产业储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拟争取2013年省政府产业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2012年已建成投产或计划今年内建成投产的近三年省级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重点产业项目。

  二、申报材料

  拟争取2013年省政府产业资金的项目,要件必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项目须统一填报《2013年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简介提纲》(附件3),项目单位须将申请材料有关要件装订成册,形成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装订顺序为: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4、项目土地、规划、环评、有关行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要件。

  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佐证资金投入的材料等。

  三、支持方式

  依据《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应结合投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三种资金支持方式(见附件1)中的一种。

  四、有关要求

  各市(地)要分类严格把关,对申报的项目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并进行汇总,以市(地)政府行文,报送省交通运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办公室。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依据《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申报列入2014年省级重点产业的项目,应同时谋划,一并组织申报。

  五、时间要求

  请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项目简介提纲、地市正式行文纸质材料一同报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5日。

  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工作联系人: 孙  丽 0451-82807513

  新能源装备产业工作联系人:   张松苍0451-82811060

  电子邮箱:GXWZBC@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2013年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项目简介提纲

  省新能源装备产业推进组办公室(代)

  省交通运输装备产业推进组办公室(代)

  2013年10月28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13年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项目简介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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