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将石化有色金属行业纳入2015年省能效对标活动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6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以及我省2015年能效对标工作要求,经行业协会自愿申请、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并综合考量行业能源消费量比重、工作基础等情况,确定将石化、有色金属两个行业作为我省2015年能效对标活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石化、有色金属两个行业协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能效对标工作实施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我委备案。按照《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动员并组织行业内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适时公布本行业参与年度能效对标活动企业名单。同时,做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的日常指导、协调、服务和跟踪,建立健全行业能耗数据采集、整理、对比和存档制度,定期汇总报送本行业企业对标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与企业必须在所属省行业协会正式备案,否则不能参评能效“领跑者”企业。参与企业要在省行业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完善节能措施,按要求定期报送能耗数据和对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引导和激励全员参与,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使能效对标活动真正为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发挥作用。 

  三、年度对标活动结束后,试点行业协会应结合全国本行业能效标准情况,组织专家评选出我省行业的年度能效标杆值和领跑者,同时组织编写试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指南、优秀案例等。相关评选结果、工作总结及工作建议等请一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报我委。 

  四、我委将在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对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试点行业予以支持,并继续将能效对标活动情况纳入企业节能考核内容,有关对标成果可在企业节能考核中予以采信。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作为节能监管的长效机制,配合相关行业协会指导、支持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0月13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谭吉林,电话:83133444;

  省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联系人:李文光,电话:13503045304;

  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联系人:贾锐,电话:1390221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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