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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教育系统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名单

发布日期:2011-02-15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1号)的要求,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在全国教育系统遴选了下列7个单位或个人,拟作为教育系统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个人(工作者)候选单位(个人),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现按照评选要求,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王小君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园中心小学校长

  袁耀强 甘肃省庆阳第七中学党委书记

  徐 明 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迟海昇 黑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朱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1日,期间对上述单位、个人有何不同意见,请具名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10-66097210   传真:010-66020743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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