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1号)的要求,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在全国教育系统遴选了下列7个单位或个人,拟作为教育系统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个人(工作者)候选单位(个人),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现按照评选要求,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王小君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园中心小学校长
袁耀强 甘肃省庆阳第七中学党委书记
徐 明 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迟海昇 黑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朱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1日,期间对上述单位、个人有何不同意见,请具名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10-66097210 传真:010-66020743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