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稽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8    浏览次数:3

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稽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6〕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内2015年中央投资支持的粮食仓储项目,围绕仓容规模、建设进度、项目申报、设计规范、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将对部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自查报告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局和省属企业按照上报的《项目建设承诺书》的要求,严格建设标准,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2月15日

冀发改经贸【2016】167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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