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市属国有企业水电气剥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渝经信发〔2013〕91号)

发布日期:2013-11-04    浏览次数:1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3年市属国有企业生产与生活用水电气剥离改造竣工项目(以下简称“竣工项目”) 财政补助申报工作,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国有企业生产与职工生活用水电气剥离实施办法(修订)》(渝经信发〔2013〕81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止2013年11月10日前已竣工的市属国有企业水电气剥离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剥离企业将申报资料报企业主管集团,经企业主管集团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2.由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组织对竣工项目的剥离范围、实际剥离户数、工程质量、经费决算及剥离效果等进行验收;

  3.企业根据验收结果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补助资金,并提供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市经济信息委汇总企业申请补助资金信息函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向企业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1.由剥离单位编制并经被剥离方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包括剥离范围及户数、工程质量和剥离效果等;

  2.剥离项目合同或协议;

  3.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工程决算;

  4.剥离住户明细表,包括住户姓名、详细住址和水电气表号。

  四、其他

  1.请各企业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愈期不再受理。

  2.各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联系人:市经信企业处委蒋志强,63896896;市财政局企业处李志,67575343。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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