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2013年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浏览次数:7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富强湖北建设,推进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跨越的工作部署,落实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五年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我委在前三年评选206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简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湖北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有效应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产业链协同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骨干企业实现向综合集成应用的转变,研发设计创新能力、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成为领军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支撑两化深度融合的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应用成本显著下降,信息化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特征,有效提升全省工业经济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试点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制度健全。制定了先进且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化支撑网络和平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在企业发展中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一定创新性和典型意义,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可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

  三、 申报试点示范的程序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2013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地址: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邮编:430071),电子版材料报至hbeitcxtc@126.com。

  (四)申报企业应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链接(具体网址链接http://115.182.21.39:8080/LH/LogUI.aspx),参与国家两化融合区域评估。

  (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对于获得认定的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和支持。

  (六)本通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hbeitc.gov.cn)的“重要通知”和“处室子站—信息化处”栏目公布,各申报单位可上网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黄荣辉

  范 雷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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