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度遴选产生的第三批30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主设计的211项一般项目拟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止(7天)。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省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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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兆东
附件:《第三批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公示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