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公用〔2013〕1839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申报第一批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电单位、用电单位或电能(节能或能源、以下简称电能)服务公司。
二、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1日-11月2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办法”中有关规定。
四、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包括11类:绿色照明;电机更换;电机拖动及调速;空调改造及优化控制;变压器更换;热泵;无功补偿;生产工艺节电改造;蓄热电加热;水蓄冷集中空调;冰蓄冷集中空调及冷站。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按照基准型、整合型和示范型三类进行申报。
1.基准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书,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设计说明、设备清单、节电计算说明等内容(附件2)。
2.整合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每个单独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同基准型)和整合型项目建议书。
3.示范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同基准型)和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推荐书(附件3)。
六、相关事项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合规性、完备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告知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若出现弄虚作假、故意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已获得中央财政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4.申报材料不退回申报单位。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联系人:电力处 周烨; 联系电话:66415588-0552
传 真:66410344 电子邮箱:zhouye@bjpc.gov.cn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行促一部 郁灿 52052842
传 真:52052654 电子邮箱:yucan@be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