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现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的产业领域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内的智能制造,暂不接受其他领域申请。请各市(区)结合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参照《广东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附件1)确定的条件和程序,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做好相关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材料申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86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调整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5〕224号)的要求,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事项由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事项,因此本次骨干(培育)企业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方式,无需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网上申报。
请企业于11月12日前认真填写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本通知附件),并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11月18日前将经审核的企业申报资料汇总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三、认定程序
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认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附件:1.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5年版)
2.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0月29日
(联系人:周芳艳,020-83133309;樊丽雅,020-8313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