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科技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企业:
nth="6" year="2013"> 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试点扩大到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8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中国证监会领导在8月8日举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工作座谈会上就新三板定位以及试点扩容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对新三板扩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住国家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机遇,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省科技厅将持续筛选、储备、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新三板”上市挂牌培育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nth="6" year="2013"> 一、企业基本条件
nth="6" year="2013">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股转系系统公告〔2013〕2号)文件精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nth="6" year="2013">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nth="6" year="2013">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nth="6" year="2013"> (三)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nth="6" year="2013">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nth="6" year="2013">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nth="6" year="2013">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nth="6" year="2013"> “新三板”上市挂牌相关政策规定(5个通知、4个细则、4个暂行办法及4个指引等50项规定及配套文件)及制度解读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eep.com.cn)。
nth="6" year="2013"> 二、组织申报
nth="6" year="2013"> 请各州(市)科技局及有关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培育条件、正在筹备拟上“新三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照培育条件,研究“新三板”上市挂牌相关政策规定,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nth="6" year="2013"> 三、申报材料
nth="6" year="2013"> (一)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企业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请从云南省科技厅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ynstc.gov.cn下载);
nth="6" year="2013"> (二)企业概述。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导产品、近三年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优势、上市前准备工作情况、上市计划等;
nth="6" year="2013"> (三)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th="6" year="2013">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nth="6" year="2013"> (五)2011、2012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nth="6" year="2013"> (六)其他有利于企业说明的证明材料。
nth="6" year="2013"> 请将申报文字材料一式7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nth="6" year="2013"> 联系人及电话: 李百春 0871—63133824(兼传真)
nth="6" year="2013"> 电子邮箱:2207671894@qq.com
nth="6" year="2013"> 邮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nth="6" year="2013"> 邮编:650051
附件: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企业申请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nth="11" year="2013">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