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2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加强政银企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确定并下达了第四、五批专项资金项目2015年度贴息计划。 

  现将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项目计划预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参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贴息核算操作指引(见附件),依据项目实际贷款付息情况认真组织审核工作,按程序确定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计划,同时将项目贴息计划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切块资金计划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请你们严格认真开展专项项目贴息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并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完工评价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附件:1.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 

      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预下达项目计划表 

     2.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 

      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预下达项目明细计划表 

     3.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 

      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核算操作指引(参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30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周芳艳,电话:020-83133309;

       省政厅 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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