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号)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5〕1247号)的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项目组织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经报请省领导同意确定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2个公共服务平台股权投资项目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以下简称电子五所)的“基于两化融合面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的“基于两化融合面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拟进行股权投资,由广东省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粤财控股)作为受托管理机构。
2.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股权投资资金4000万元给粤财控股,并按规定和粤财控股对资金实行联合印鉴管理。
3.请粤财控股按照股权投资有关规定,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同意后再行实施。
4.请粤财控股按照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同时,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财政资金所形成股权的具体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制度,认真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回收。同时负责做好受托管理资金的绩效评价等日常跟踪管理工作,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报送受托管理资金管理运作情况、被投资企业项目进展情况、股本变化情况、其他重大情况及项目处置建议等。
二、潮州市中潮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潮州-中山产业创新创意园项目”
1.潮州市中潮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潮州-中山产业创新创意园项目”拟进行股权投资,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股权投资资金4000万元给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由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程序选取受托管理机构,并负责项目的后续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退出以及接受政府的审计等工作。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股权投资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83135813;省财政厅 黄飞,83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