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实施先进装备保费补贴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12    浏览次数:2

珠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的通告》(工信部装〔2015〕360号,以下简称《通告》),同时废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工信部装〔2015〕63号)。为做好与国家政策的对接,现对2015年11月6日下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实施先进装备保费补贴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5〕2631号)中涉及申报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相关要求调整为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工信部装〔2015〕360号)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1月10日

  (联系人:雷泽强,电话:020-8313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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