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1-04-08    浏览次数:2

一、行政法规(4件)

  (一)待条件成熟时报局务会审议的项目(二档项目,4件)

  1.经纪人条例

  2.商标代理条例

  3.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修订)

  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条例

  二、行政规章(9件)

  (一)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一档项目,3件)

  1.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3.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细则

  (二)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出台的项目(二档项目,6件)

  1.汽车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展销会监督管理办法

  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4.撤销注册商标工作规定

  5.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修订)

  6.商标评审规则(修订)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总局分管领导同意,有关司局可以适时提出。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