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南菜北运产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1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为做好2013年广东省南菜北运产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南菜北运 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79号)、《关于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8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优先支持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且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建设。

  (一)重点支持全国农产品流通创新重点联系单位。

  (二)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流通节点的大型农产品公共物流配送设施、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等主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在主产区建设产地集配网络,支持建设具有预冷、贮藏、包装、加工和信息服务等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

  (四)支持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信息系统,鼓励建立鲜活农产品交易指数。

  (五)支持企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安全环保的冷藏设施,加强冷藏保鲜技术的研发应用,发展全程冷链。

  (六)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性研究。

  二、支持方式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三、支持标准

  (一)按照各地申报的项目性质、规模、内容等,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二)每个地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四、项目承办条件

  (一)依法批准设立,手续齐全,正常经营;

  (二)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基本服务功能健全;

  (三)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

  (四)从事南菜北运相关业务,具有较大集散能力;

  (五)拟建或已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六)拟建或已建的冷库储存能力5000吨以上;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

  (八)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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